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让学雷锋在青少年中蔚然成风,在第62个“学雷锋纪念日”、第26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第5个“广西志愿者日”及“广西志愿服务月”到来之际,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开展2025年“青春志愿行 实干建新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2025年3月—12月。3月份为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活动月,各项活动内容贯穿全年、持续开展。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对弘扬雷锋精神、发展志愿服务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对志愿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寄予深厚期望,是推进新时代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治指引和根本遵循。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通过专题学习、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有组织地学习领会习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对弘扬雷锋精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对志愿服务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青年讲师团、志愿宣讲团等走进城乡社区,深入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宣讲习重要指示精神、讲述雷锋故事,阐明雷锋精神的永恒价值,宣传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引导更多青少年加入到学雷锋志愿服务的行列中来。
(二)广泛开展广西青年志愿者助老“金晖行动”。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以“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行动”为引领和导向,关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实际需要,深化特色化的“菜单式”志愿服务模式,以“结对+接力”的方式,针对老年人在出行、就医、购物、使用智能手机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务实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推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让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广泛开展广西青年志愿者服务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切实服务教育“双减”,面向城乡青少年特别是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青少年群体,围绕思想引领、学业辅导、健康生活、科技创新、艺术素养等方面,持续做好“关爱困境儿童”“圆梦行动”“希望阅读”“红领巾学堂”“七彩假期”“七彩小屋”“微心愿”等品牌项目,务实开展关爱志愿服务,丰富城乡少年儿童课余生活。要重点围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好关爱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伙伴计划”,每个乡镇(街道)组建一支由团干部、青年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组成的志愿服务队,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以亲情陪伴、心理疏导、法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广泛开展广西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聚焦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特别是残疾青少年,深化“结对+接力”的工作机制,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帮扶方式,广泛动员各级共青团、残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康复机构、托养机构、就业培训基地、扶贫基地、特教学校、助残站点、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围绕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方面,针对不同类型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实际需求,务实开展助残志愿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五)广泛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在乡村大力弘扬志愿精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教育关爱、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文化生活等内容,发动广大青年志愿者尤其是行业领域专业志愿者深入乡村群众生产生活一线,广泛开展政策咨询、技能培训、产业扶持、创业指导、助学助教、医疗义诊、文艺下乡、文明倡导、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涉农专家、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乡土专家、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和农(林)专业在校大学生,加入到青年志愿者队伍中,持续开展科学养殖、科学种植等形式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志愿服务活动。
(六)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大力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要结合保护母亲河日、植树节、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围绕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和目标任务,按照《“美丽广西·青春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要求,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植树护绿、巡河护水、清河净滩、垃圾分类、节能减排、节水节粮、环保宣传等志愿服务,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参与度和覆盖面。要常态化开展“保护母亲河”“三减一节”“共植青年林”“争当河小青”“双碳行动”“光盘行动”等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持续引领广大青少年在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中挺膺担当。
(七)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协同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积极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队,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在各地的道路交通重点路口、重点路段,围绕秩序维护、引导咨询、便民利民、交通违法行为劝导、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安全文明出行提示等方面,开展温暖便民、出行引导、安全劝导、主题宣传等志愿服务,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要常态化组织青年志愿者在主要交通路口、拥堵路段和旅游景区协助交巡警等工作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及时疏导人流,对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以及电动车不上牌照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促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不闯红灯”“文明礼让”“关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等主题,开展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驾车、文明排队系列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法律法规,营造文明和谐交通环境。
(八)广泛开展富有行业特色、本地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结合基层和群众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普法、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消防应急等志愿者队伍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禁毒防艾、心理健康、消防安全、文明礼仪宣讲、维护公共环境秩序、应急救援、服务新兴领域等志愿服务,把经常性的专业志愿服务做到城乡基层、做进困难群众家庭。要结合本地特点和群众实际需求,围绕文化体育、文明实践、法治宣传、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兴边富民、平安建设等内容,依托本地各方平台载体和资源,务实开展体现本地特色、彰显本地文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九)广泛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全区各高校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协会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高校共青团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指引(2022版)》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动员大学生志愿者成为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引领者和生力军,立足校园和周边社区(村屯),针对“一老一少”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和城乡实际,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
(十)广泛开展广西西部计划“青马工程”学员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全区各级团组织、西部计划项目办要以志愿服务为重要载体,结合“青马工程”广西西部计划专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实践锻炼教育,在实践中传承雷锋精神、锤炼优秀品格。要重视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人才力量,充分发挥好志愿者“组团式”优势的撬动性作用,建立好“薪火相传”帮带机制,结合志愿者不同的专业特长,探索组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乡村振兴、为老服务、关爱少年儿童、基层社会治理等不同专项服务团,在基层一线常态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引导广大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的火热实践中报效祖国、建功西部。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安排。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充分认识“青春志愿行 实干建新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习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到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科学部署、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骨干和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拓宽社会参与渠道,链接更多社会资源,广泛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大力推动志愿服务项目的培育孵化、志愿服务队伍的培养壮大,力争实现有团组织或团属阵地的社区(村屯)就有常态化实施的高质量的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更好地推动志愿服务融入日常、化作经常。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注重宣传推广的互动性、广泛性,策划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青年志愿服务主题宣传活动。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生动反映活动的进展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讲好志愿故事。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制作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志愿服务文化产品,选树好、宣传好青年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宣传报道广大青年志愿者的生动实践,讲好新时代雷锋故事。要在“3·5”学雷锋纪念日前后及3月“广西志愿服务月”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长效机制,务求工作实效。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贯彻落实习关于“加强志愿服务保障和支持,不断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丰富拓展学雷锋活动的平台载体,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更有时代感吸引力、做到常态化长效化。要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减负”等工作结合起来,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坚决杜绝“一阵风”式干工作,避免“形象工程”,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以志愿服务名义实施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以及博流量、谋关注、假公益等行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